无证运输液化气构成危险驾驶罪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app入口 发布时间:2025-09-23 20:43:51
液化石油气瓶内气体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严格的资质认定制度,涵盖运输单位资质、运输工具技术标准、人员专业资格等重要内容。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被告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液化气瓶的危险驾驶案。
大牛(化名)没有稳定工作,多次因为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或指使他人驾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而被行政处罚。
一次,大牛在跟朋友聚餐时认识了同样没有稳定工作的小飞(化名),两人谈起运输液化石油气瓶能挣钱。被行政处罚过多次的大牛有些顾忌,但是想到这样的解决方法来钱非常容易,如今还有了帮手,还是决定铤而走险,与小飞合伙赚钱。
于是,在都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及瓶装液化气从业资质的情况下,两人干起了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行当。因为曾经被处罚的经历,大牛不敢再“亲自上阵”开车运输,他让小飞租赁车辆,自己负责联系需要充装液化气的客户和液化气站,再告知小飞开车到指定地点,从客户处取得液化气钢瓶后至液化气站充气,随后返回交付给客户。
去年四月的一个夜晚,大牛联系客户将50个空液化气钢瓶送至一处偏僻的空地,小飞租赁不具备运输危险货物安全保护措施的轻型厢式货车后,到指定空地接收钢瓶,驾车充气并返回交付给客户,其间途经了高速公路等路段。
三天后,两人再次采用相同分工方式作案,依旧选择上述偏僻空地交接。这回,小飞装载了134个液化气钢瓶,充气回程的路上除了途经高速公路,还路过了居民小区、学校、集贸市场、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区域。等小飞回到空地交付充满气的液化气钢瓶时,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小飞车上部分液化气钢瓶已达到了报废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牛和小飞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共同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均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大牛拘役四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小飞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根据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应当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该案中,两被告人明知液化气瓶系危险化学品,仍在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非专用车辆上道路运输,途经人流密集场所、居民生活区等区域,虽然并未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但仍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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